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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章 哈佛舍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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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一大堆的个人问题,申请表寄回哈佛大学后,新生主任们会根据这些表格,小心翼翼的将近2000名新生分配到17栋新生住宿楼的数百间2-6人宿舍里,并尽可能的确保每一间宿舍的新生们都是互补搭配、志趣相投的。

    等第一学年快要结束的时候,一年级学生将会被重新分配到13个2-4年纪宿舍楼群里,二年级开学的时候直接去新的宿舍报到就行了,而他们的一年级住宿楼也会留给下一届的新生——这时候学生和一年级时的舍友是不是投缘就非常重要了,投缘的话,他们可以一起提交住宿申请,2-4年纪的时候仍然住在一起,但如果不投缘的话,等待他们的将是一次重新分配,这次分配就没有新生主任再进行苦心搭配了,第二次是完全随机的。

    等克里斯托弗·迪克森将衣服全都挂好后,宿舍的门再次被推开了,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,拖着个巨大无比的行李箱。

    ‘噢!’克里斯托弗·迪克森在瞧见年轻人正面的时候就愣住了,他忍不住想:‘这就是我的舍友吗?可他看起来应该被分去艾略特楼。’

    艾略特楼是哈佛十几栋非常有名的本科生住宿楼之一,翻版牛津、剑桥的建筑风格,以居住生几乎全是来自纽约、波士顿等几所大城市贵族私立高中的社交精英,楼友间人际关系“比哈佛还哈佛”,冷漠、势力和热衷于俱乐部而著称。

    没错,哈佛每栋住宿楼都有自己的文化,因为就连最希望哈佛学生能够互补长短,共同进步的新生主任,也不会随意就将一个出生于基督教家庭的忠实信徒,和一个坚定甚至是偏激的无神论者分到一个宿舍里,因为新生主任对哈佛新生住宿申请表充分尊重,使得居住在一栋住宿楼里的学生大多兴趣相似甚至相同,久而久之,每栋住宿楼都形成了自己各不相同,但又独具特色的风格,像是亚当楼的学生热衷于举办各种盛大的体育赛事和化装舞会,洛厄尔楼崇尚英式复古,他们的华尔兹舞会和春季酒神节很有名,而艾略特楼的住宿生几乎全是社交界的精英分子,还是出身良好的那种。

    其实推门而入的年轻人穿着打扮并不过火,起码不是哈佛很多自诩为精英中精英的富家子弟那样矫揉造作,就连天热了挽起衬衫袖子也要刻意折上三折的穿衣风格,不过没有外套遮挡的简单白t-shirt完美的勾勒出上身曲线,饱满的胸肌将t-shirt上半部分撑的满满的,腰肢却看上去细而柔软,不像其他那些健身教练或健美冠军的肌肉,坚硬又粗粝透露着浓浓的雄性气息,它们的线条是柔和而清新的,就像来人那张几近完美,却似乎因良好教养而并不显得咄咄逼人的英俊面孔一样。

    莫名的,克里斯托弗·迪克森还觉得眼前这个人有点眼熟,像是在哪里见到过。

    “嗨,我是威廉·布兰德利,英国文学专业,来自洛杉矶。你就是我的舍友吗?”

    几乎不带什么口音,听不出来自哪个城市,硬要说的话,就是带着一点听起来出身教养都很好的口音——但等年轻人伸出手,并且态度友好的打了招呼后,克里斯托弗·迪克森却是松了口气,比设想的好多啦,虽然看起来像是艾略特楼的人,但是说话行为并不像。那些读私立贵族高中的富家子弟,才不会对一个穿着长相都很nerd的人说话这么友好呢。

    “是的,我是克里斯托弗·迪克森,商学院mba,来自旧金山。你,呃,你可以叫我克里斯。”

    “哈,又一个克里斯,其实我还有一个叫克里斯的朋友。”威廉想到刚刚在地铁站才和自己分手的新朋友克里斯托弗·埃文斯,充满歉意的对面前这个舍友克里斯笑了笑:“为了避免把你们两人弄混淆,我可以换一个称呼吗?”

    克里斯托弗·迪克森耸耸肩:“克里夫,托弗,叫哪个都行,只要别叫我di/ck。”

    “di/ck”除了被用作人名“迪克”外,在俚语里有时候也用来表示阴/茎。

    威廉大笑起来:“我不会这么叫你的,放心,那么,托弗?”

    “没问题。那我该叫你什么,比尔?威尔?威利?比利?”

    “我的朋友们都叫我威尔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,威尔。”克里斯托弗·迪克森有些不好意思地说:“我比你来的早了一点,所以先选了床位,如果你更喜欢靠窗的话,我们可以换过来。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,托弗,靠近门的床位也正适合我,我有早起跑步的习惯,你每天要一起来吗?”

    “呃,不用了,谢谢。”克里斯托弗·迪克森跟天下所有的“nerd”一样,对待运动的态度是能少就少保持身体健康就好:“既然要成为舍友一年,我想我们应该商定一些宿舍公约?像是清洁和带伴回来之类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正有此意。”威廉非常愉快的回答说。

    接下来威廉和迪克森,不,托弗一起制定了宿舍公约,虽然目前只有“浴室轮流打扫”和“不带异性回来过夜”这两条。

    通过短暂交谈,威廉发现自己的舍友是个非常有见识、学识也非常渊博的学霸。虽然对方相貌平平无奇穿着随便,但只从克里斯托弗·迪克森刚刚从哥伦比亚大学的哲学专业毕业,到哈佛来读的又是mba专业这一点就能发现——哈佛是全球最好的大学之一,而mba又是哈佛最好的专业之一——人不可貌相,克里斯托弗·迪克森最起码也是智商非常高的那种人。

    而或许是旧金山出生长大的缘故,克里斯托弗·迪克森虽然在哥伦比亚念哲学,来哈佛读mba,但他本人对科技、机器甚至是游戏都非常感兴趣,一旦谈论起来就滔滔不绝,手舞足蹈的非常兴奋。

    这种状态莫名的令威廉感到熟悉,他想起了一个后世会大红大紫的词“geek”(极客),想起来他曾看过的一部电影,和电影里的那些人。

    是哪部电影呢?

    噢,对了,《社交网络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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